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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各部门:
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,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,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,加强财政资金监督,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,省财政厅制定了《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》,要求从七月一日起使用公务卡办理结算业务。经请示院领导,第一批先办理处级以上干部的公务卡,请处级以上干部到计财处领取申请表,并填写2份表格(在本通知下方下载,以部门为单位填写,发至wdf05028@163.com),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),于6月30日前交回计财处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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