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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,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、安全、服务、收费等管理,日前,我校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定并下发了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。
医院在显著位置,通过电子触摸屏、电子显示屏、公示栏等形式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公示:违反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行为;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“十不准”规定的行为;科室或个人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,分解项目,比照项目收费,重复收费和私自收取费用;医师合理用药情况抽查通报;管理混乱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缺陷,严重损害患者利益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言行;设立账外账和“小金库”的科室主任(护士长);违反《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》的行为。
《规定》要求全院各级、各类组织要认真执行公示制度,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、检查力度,定期进行公示,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对待公示的项目和内容,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。 |